一、事故时间:2013年1月7日15:05分
二、事故地点:15112工作面切巷
三、事故伤亡情况:7人死亡事故
四、事故经过
当班施工状况:掘进二队10人在切巷掘进施工,5人在探巷施工,其余15人为辅助作业工。通风队5人在10#横贯闭墙处抹面。
1月7日15:05分,切巷内正在打锚索眼,探巷正在打锚杆,10#横贯闭墙处正在抹面堵漏。突然内错尾巷内部发生瓦斯爆炸,内错尾巷封闭区两端及7#、8#、9#、10#、11#横贯内的闭墙全部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摧毁,10#横贯处闭墙料石抛出,将通风队5名工人和途经此处的掘进二队1名工人埋压,同时冲击波激起的硬物击中切巷溜煤岗位工后脑致其死亡。事故共导致7名矿工遇难,其它人员全部安全升井。
五、事故原因
1.由于内错尾巷6#~12#横贯封闭内错尾巷底板底鼓裂隙、探煤孔及抽放孔释放的瓦斯,导致瓦斯大量积聚。经计算瓦斯涌出量为2073m3,封闭区内空间约12474m3,瓦斯平均浓度16.62%。切巷已向前掘进25米,掘进头正处于内错尾巷正下方,当时,掘进二队正在打锚索眼施工,钻机钻杆穿透两巷岩层(5米),第7、8两根钻杆连接部位在内错尾巷内左帮超挖处出露,因钻杆连接部位拧断,摩擦产生火花引燃引爆瓦斯。
2.通风瓦斯技术管理能力薄弱,对调改风造成内错尾巷封闭
区积存大量瓦斯这一潜在危险认识不足;切巷掘进没有对附近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施工锚索钻孔误穿封闭区;未能严格按标准封闭盲巷,闭墙施工质量差,抗灾能力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寺家庄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抢工期、抢进度、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管控能力不强,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现场作业管理不严格,组织协调衔接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集团公司、晋东公司及有关监管部门对该矿试运转期间管理不严格、专项检查缺位;监管不严、不细、不力,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六、防范措施
1.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规范各区域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处长,高突矿井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区长的任职条件,严格准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首先进行事故后各项措施的学习和落实,对培训不及格的管理人员一律免职。
2.健全管理机制,理顺管理权限。严格对重大贯通、排瓦斯、调改系统等环节的管理。重大工程实施前必须由矿通风副总或总工牵头现场跟工程,组织研究制定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专人贯彻落实,技术措施报集团或区域公司审批。
3.提高盲巷留设审批级别,严格控制盲巷的留设。巷道掘进严格按设计顺序施工,未形成全风压通风前,不得停止掘进。严禁因风量不足等原因将全风压通风巷道封闭。严格盲巷封闭标准,切断盲巷闭墙前后1米范围内进入封闭区的一切导电体,并按规定在盲巷内全长留设风筒和抽放管路。
联通风和扩散通风;严禁顺槽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就开口掘进。
5.保障通风、抽采两个能力建设投入。各矿都必须严格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高突矿井保证安全费用不少于50%用于一通三防。
6.对高突矿井实行分级督导,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副总及部门领导成立集团公司督导组,重点对突出矿井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域公司各矿均相应成立现场督导组,进行下矿下井督查,定期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排查会诊会,研究解决各类现场难题。
7.控制杂散电流的产生。加强高低压供电系统管理,按规定对橡套电缆进行绝缘测试,按规定使用检漏装置。严格杜绝杂散电流进入瓦斯区,定期检查井下大巷与采区,采区与工作面的轨道绝缘,确保绝缘有效,所有闭墙施工都必须切断进入闭墙内的导电体。
8.加强采掘工作面过空巷的管理,间距小于20米的,一律按巷道贯通进行管理,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前排除空巷内积存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