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晋〔2022〕94号
一、强化采煤工作面支架选型。新采(盘)区在开采前,应对支架进行选型设计。一般情况下,一次采全高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选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煤层厚度2米左右,液压支架工作阻力不得小于5000kN;煤层厚度3米左右,液压支架工作阻力不得小于7000kN;煤层厚度5米左右,液压支架工作阻力不得小于10000kN。已投产的采(盘)区,新布置的回采工作面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一律不得投产;正在回采的工作面,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要进行安全性能论证,并报煤矿主体企业审批。二、强化采煤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采煤工作面巷道起伏坡度小于15°的实体煤巷道及采空侧动压巷道,必须使用端头支架进行端头支护,优先选用超前支架进行超前支护,保障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强度。确因条件限制,不适合使用端头支架、超前支架的,必须由煤矿主体企业论证审批。三、必须定期对掘进工作面顶板岩性进行分析。巷道掘进期间,煤巷每隔50米、岩巷每隔100米必须用锚杆钻机探测一次顶板岩性,煤巷每隔300米、岩巷每隔500米必须对顶板进行一次取芯探测或窥视探测,确保及时掌握顶板岩性变化,根据探测分析结果及时补强支护。顶板岩性变化较大或遇构造时应缩短探测距离。五、加强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可靠的临时支护,优先选用掘锚一体机、锚杆钻车、迈步式支架等自动化机械支护设备,作为顶板临时支护;侧帮和迎头应采用骨架网或柔性网等防护措施,确保掘进施工安全。六、强化特殊条件下顶板超前治理。掘进工作面遇构造、断层、破碎带等特殊地段时,要根据岩性分析结果,采取注浆加固等补强治理方式,改善破碎围岩结构,增强顶板的稳定性,变被动防范为主动超前治理。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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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强化煤矿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