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 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生产 按规定进行整顿。由你局负责落实,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整顿期间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四、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 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请你局按以上决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