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地点:15113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
三、事故类别:机电事故
四、伤亡情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5万元。
五、事故经过
2018年9月17日8点班,综掘三队队长张某国主持班前会,当班主要任务为15113胶带顺槽掘进、铺道、增加无极绳托绳轮等。8时左右,工人入井作业。约10点,副班长张某岐带领4名支护工和掘进机司机张某强完成支护工作。张某强未将风管完全撤至规定位置,就启动掘进机割底煤。割煤期间,张某岐负责观测掘进机截割情况和联系皮带开停。
10时56分许,张某岐听到掘进机运转声音异常,发现张某强不在操作岗位,便立即呼喊他的名字,但没有回应,于是立即停止掘进机运转。张某岐跑到掘进机回转台右侧,发现截割头上缠着风管,张某强躺在掘进机前,就立即呼叫周围工人对张某强进行救援。13时36分张某强被抬出地面,送往邢台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六、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掘进机司机离开掘进机操作台时未切断电源,擅自进入掘进机工作区域,被运转的掘进机截割部伤害,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使用过的临时风管、水管按作业规程第七章第十三节第七项第三条要求盘起撤至距迎头15m外。掘进机开机前,掘进机司机和现场有关人员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未能发现压风高压胶管仍未撤出。当班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的违章行为。
3.安全防范意识差,晋中能化主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对黄岩汇煤矿的日常管理不严不细,未能及时发现黄岩汇煤矿在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七、防范措施
1.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队组的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班组长及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落实,开展对井下作业重点危险区域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井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2.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煤矿队组要加强对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对在危险区域内作业的人员、对操作人员一些习以为常的行为要列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意识,消除麻痹大意思想,消除习惯性的不安全行为,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晋中能化要吸取事故教训,找准薄弱环节,提升主体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晋中能化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加强对所属矿井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煤矿日常生产的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切实履行主体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责。
4.昔阳县煤炭监管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制度在现场落实情况的监管工作。昔阳县煤炭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煤矿日常安全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