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时间:2019年8月4日4时40分
二、事故地点:井下ZF304工作面
三、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1人轻伤
四、事故经过
2019年8月4日零点班,综采二队跟班副队长李某利、弥某班前会安排当班正常生产。生产一班班长王某友安排副班长何某宇带领闫某平负责ZF304工作面上端头支护工作。约4时30分,副班长何某宇发现前刮板输送机机尾处有一根液压单体支柱倾斜,就指挥闫某平去回风顺槽取注液枪准备进行修正。闫某平刚走出几步,何某宇就用卸载把手卸载倾斜的支柱,上端头顶板突然冒落推垮支护,将何某宇掩埋。跟班副队长弥某在工作面78#支架处听到上端头声响,随即停止工作面生产,并赶至前刮板输送机机尾,发现上端头顶板冒落。闫某平告诉弥某,何某宇在靠近前刮板输送机机尾附近被埋。
五、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工人违章作业,在未先支设好替换液压单体支柱的情况下直接卸载原有支柱;上端头上方断裂的顶板受回撤支柱扰动影响失稳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技术管理不到位。《ZF304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编制、审查不认真,未明确加强支护的方式及具体参数;对上端头单体支柱回柱放顶步距、回柱与拉架的次序等未具体说明;“远程回柱法”只明确了远程卸载,但未明确远程拉出支柱的工具和方法;
未结合ZF304“楔形”工作面的实际,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2.现场管理不到位。当班生产人员对上端头支护状况检查不认真,安全确认不到位;在机尾上方未按作业规程使用两根π型梁交替迈步支护;工人在回柱过程中未执行“远程回柱法”。
3.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作业点支护强度不足的隐患,对违章作业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对上端头支护安全风险的辨识能力不足。
六、防范措施
(一)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矿范围内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查处“三违”行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强化现场顶板管理,对采煤工作面两端头应采取端头支架和超前支架支护,淘汰单体支护,提高
支护强度。加强采面矿压监测,掌握矿压显现特征,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制度,细化顶板管理措施,提高规程、措施针对性、操作性。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管控和巡查,强化采面支护质量验收工作,及时消除顶板管理和支护存在的隐患;夯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盯住防护重点、关键环节,推进采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采面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顶板安全管理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职工自保、互保、联保安全警示教育,增强职工危险辨识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救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