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时间:2019年7月27日
二、事故地点:北翼采区运输巷与3307运输顺槽交叉处
三、事故类别:辅助运输事故
四、伤亡情况:1人死亡
五、事故经过:
2019年7月26日23时许,龙马煤业综放队零点班工人27人在队部召开班前会,安排本班任务和注意事项,会后工人陆续入井,于27日0时20分许到达3307综放工作面撤架通道,按照工作分工,张某负责的拆架组负责拆除支架和将支架运至装车平台处,邢某红负责的运输组负责将支架装到平板车上,并使用3#绞车运输至3307运输顺槽与北翼采区运输巷交叉处,运输组赵某会负责装车后扳道岔和警戒。
7月27日凌晨3时许,邢某红等人将本班的第一个支架(编号87#)装到平板车上固定,赵某会到3307运输顺与北翼采区运输巷交叉处将道岔打至北翼采区运输巷方向,后到北翼采区运输巷进行警戒,另一工人史某强到风门外进行警戒。信号工袁某慧确认安全后,向3#绞车司机发出三声铃声放车信号,绞车司机范某兵操作3#绞车下放运架车。运架车行驶至道岔处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停车未进入弯道方向,袁某慧赶紧向3#绞车发出一声停止运行的铃声信号。带班长胡某军看见停车后,与邢某红、袁某慧、杨某海一起推车,车推不动。胡某军叫来北翼采区运输巷运输组的杨某明,计划让杨某明使用11#绞车钢丝绳拉一下平板车,将平板车拉至北翼采区运输巷运输线上。此过程中没有人看到赵某会在什么地方。
袁某慧摘掉了3#绞车钢丝绳的绳头,杨某明将11#绞车钢丝绳勾头挂在运架车上固定好,胡某军向11#绞车打出两声铃声信号,绞车司机接到信号后开始提绳,钢丝绳刚一拉紧,运架车就突然顺着3307运输线轨道窜至风门处,顶住空的平板车后发生掉道。胡某军看见后立即向绞车打出一声停止运行的铃声信号,司机杨某明看见钢丝绳放松,从北翼采区运输巷出来查看情况,发现风门处附近有矿灯灯光,就喊叫胡某军也过来查看,看见运架车上的支架尾梁与煤壁之间挤住一个人(经确认此人为赵某会,呈半蹲状,脸部朝工作面方向,支架尾梁顶在该人脖子右侧)。胡某军见状立即喊叫其他人员停止工作前来救人。
龙马煤业调度室调度员张某3时20分许接到王某平电话汇报后,于3时21分许向值班副矿长毕某林、调度室主任姬某鹏进行汇报,毕某林立即通知值班科长贾某军安排救护车到主斜井井口等候,姬某鹏3时46分向龙马煤业董事长苏某红汇报了事故初步情况,毕某林赶到井口后,又向苏某红汇报事故发生。4时28分许赵某会出井后,按照苏某红的指示由车队队长赵某林驾驶救护车拉着赵某会前往晋城大医院。6时20分许,赵某会经抢救无效死亡。
六、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综放队职工赵某会扳道岔至弯道后,未发现道岔不密贴,致使支架车运行至道岔处,撞击岔尖受阻停车,使用北翼采区运输巷绞车牵引支架车时误入直道,受到钢丝绳侧向拉力掉道,将设置警戒站位不当的赵某会挤伤致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龙马煤业现场管理有漏洞,运送支架作业安排布置不严不细,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现场得不到有效落实,运架车未到达弯道突然停车,现场作业人员不认真检查就将3307运输顺槽绞车钢丝绳绳头摘掉,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2.龙马煤业机电运输管理不到位,运输线路轨道内煤泥多,道岔维护保养不到位,道岔的密贴性不好,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3.龙马煤业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4.科兴能源、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对龙马煤业安全监督检查不严不细,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1.龙马煤业要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管理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真正得到有效落实。在工作面搬家时,要加强对轨道线路、道岔质量、道岔密贴性的检查,加强对运输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及保养,及时清理运输线路上的淤泥、浮煤等杂物,确保运输线路畅通、质量达标,提高矿井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运送支架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坚决杜绝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龙马煤业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自保互保意识,加大对井下队组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做到“不安全不作业,不安全不操作”。
3.科兴能源要加强对下属各矿井的管控力度,将本次事故通报所属各矿井。督促所属矿井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