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时间:2017年4月28日19时5分
二、事故地点:1512机道掘进工作面迎头左上角
三、事故伤亡情况: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8.66万元。
四、事故经过:
2017年4月28日12时,二采区综掘二队队长董某主持召开中班班前会,1512机道掘进工作面跟班队长茹某军、班长王某虎、副班长石某屯、验收员周某成、安检员魏某发等9人以及1608掘进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参加。会上董某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和任务分工安排。13时30分,中班人员开始入井,14时到达工作面为掘进做预备工作,14时30分交接班,安全巡视结束后开始掘进施工作业。18时15分,工作面架好第一付木棚,并挂好了金属网片,前方左侧出现了“淌黄泥”的现象,安检员魏某发向安检站做了汇报,随后当班人员自棚左肩起至巷道中心线位置向上45o打了4根3m长穿杆(用24kg/m废旧钢轨加工而成),以控制前方顶板。19时5分,准备背顶工作时,从工作面左上角突然涌出黄泥浆,将魏某发和茹某军两人腰部以下淹埋。现场作业人员周某成、王某虎、石某屯等人立即刨黄泥浆救人,十几秒后,溃浆点又涌出黄泥浆,班长王某虎喊了一声“快跑”,其他人员迅速撤离事故地点至机道口,涌出的黄泥将茹某军、魏某发和参与抢救的周某成完全淹埋。
五、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512机道掘进工作面在过老窑破坏区时,未查明灌浆后的
泥浆积存情况,当班作业人员对出现的溃浆征兆未做出正确判断,冒险作业,受到掘进扰动的浆体从工作面左上角突然溃出,将3名作业人员涌倒淹埋。
(二)间接原因
(1)危险源辨识能力不足,事故当班未严格执行《1512工作面机道恢复掘进安全技术措施》中“要随时探测所灌黄泥的胶结情况,当黄泥较稀、有涌冒现象时必须停止掘进”的规定,出现溃浆征兆时,现场人员未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并撤出人员。
(2)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事故工作面未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在矿井现有钻探设备无法在老窑破坏区进行有效验证的情况下,未采取其它有效的探水疏水措施。
(1)未严格按照设计批复组织施工,边界联络巷未施工完成就组织1512机道开始掘进。
(2)对灌浆后的脱水量和脱水时间,长期沿用习惯性经验,未明确规范灌浆和脱水的相关技术参数。4月26日再次恢复掘进前,未对积浆情况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在巷道顶板压力突然增大的情况下,未全面分析隐患成因,仅采取加强支护,在隐患未全部排除的情况下继续施工掘进。
3.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1)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到位,未能查清老窑破坏区的具体情况,未发现1512机道掘进工作面前上方积存泥浆的情况。
量和脱水时间以及防止溃浆的相关要求和制度。在矿井现有钻探设备不能有效防控前方区域未知灾害时未制定相关措施和制度。
(1)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实效不够,从业人员对于水害防治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够,自保互救能力不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危险源辨识能力和风险预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班组组织学习作业规程不透彻,不能保证学习的效果,很难从根本上让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了解该工作面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它事故隐患。
(1)对于各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未能严格通过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加以确认,隐患排查和上报的制度未有效落实。
(2)二采区安监站当班值班员在接到掘进迎头“淌黄泥”,明显出现事故征兆的汇报后,未向矿调度室及安监部汇报。
(3)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部室对红会一矿指导管理不细致,对矿井未按照批复施工和未采取有效探放水措施的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六、防范措施
(一)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红会一矿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做好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对老窑破坏区域,掘进施工中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确保长钻孔超前距保持30m以上。跟班安检员必须发挥监督作用,督促现场按章作业。对现场
薄弱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带班领导要专门盯守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红会一矿要反思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治理防治水(防溃浆)方面的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责任更加规范、明确,并严格责任的督查及追究制度,保证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设计及批复施工作业,要从制度上规范矿井地质水情水害预报及灌浆脱水工作,从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上加强责任风险意识,做好各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在地质破坏区
域或灌浆区域作业施工的安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上报制度,确保上报通道的畅通,使管理决策层能在第一时间掌握井下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
(三)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红会一矿要通过扎实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煤矿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坚决杜绝工作中麻痹松懈思想、杜绝侥幸心理。要重点抓好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提高职工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预判能力及自保互保意识。要从井下作业场所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作业区域的风险特征,让职工对自身岗位、涉及到的场所、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危险源,从管理、技术、操作、环境各方面进行辨识。各区队要严格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职工井下风险预判能力,遇有险情时能够及时迅速撤出危险区域。
(四)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要对煤矿复采作业进行技术论证。对于老窑破坏区的复采工作,依靠现有技术力量、技术装备和技术手段不能保证安全的,不得批准矿井复采作业。要举一反三,强化对所属其它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矿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做好地质构造补充勘查与隐蔽致灾普查
工作,严格落实探放水“十六字”工作方针。要研究制定灌浆防灭火脱水时间的相关规定,精细灌浆后脱水量统计,严防冒险作业。
(五)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要严格审批所属煤矿的生产、采区设计,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落实责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如有重大变更,必须重新审查,确保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各部室要落实监管责任和技术指导责任,强化对各矿关键环节、重点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查漏洞、补短板。
(六)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要根据所属煤矿煤层地质赋存条件、灾害严重程度及采掘接续情况,合理安排、调整所属矿井月度及年度生产任务,严禁超能力下达生产任务,为确保所属煤矿不安全不生产,适当核减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