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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恒鑫源矿“7·31”透水事故

矿山安全网矿山安全网
2024-11-0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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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时间:2010年7月31日13点30分二、事故伤亡情况:造成死亡24人,直接经济损失1464万元。三、事故经过:2010年7月31日白班,当班出勤26人,早7点30分,生产矿长刘某军主持召开班前会,布置在四个工作面作业,分别是:3#层右二段左四上山采煤;2#层左二段右五掘进采煤;3#层左二段左二上山采煤;3#层左二段右三掘进拉底。会后,刘某军和带班井

一、事故时间2010年7月31日13点30分

二、事故伤亡情况:造成死亡24人,直接经济损失1464万元。

三、事故经过:

2010年7月31日白班,当班出勤26人,早7点30分,生

产矿长刘某军主持召开班前会,布置在四个工作面作业,分别是:3#层右二段左四上山采煤;2#层左二段右五掘进采煤;3#层左二段左二上山采煤;3#层左二段右三掘进拉底。会后,刘某军和带班井长徐某国等与工人一同入井,刘某军在巡视完工作面后,于12点10分升井。带班井长徐某国入井后,对井下四个作业地点巡查了一遍,没有发现异常情况,第二遍巡查完3#层左部工作地点后,准备到3#层右部工作地点查看,大约13点30分左右,徐士国在左十六平巷往右部走,忽然听到有异常响声并有疾风扑面,看到水流很急涌过来,已来不及通知其它人撤离拼命跑出来升井后向生产矿长刘某军报告,刘某军接到报告后,于13点45分从主井入井核实情况,14点30分升井,14点技术矿长辛某军从副井入井核实情况,15点20分升井,发现水已淹至14片,于是向矿长李某军报告。16点30分,该矿赵某生打电话向区煤监分局报告,区煤监分局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一边逐级上报区政府领导一边赶往事故矿井,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区煤监分局领导将事故情况核实后,报告给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3#煤层左二段左一片回采工作面已开采到鸡西矿务局恒山

矿(该矿已报废)采空区下部,左一片长壁后退回采后,顶板发生垮落,通过上覆岩层产生的裂隙和断层破碎带与恒山矿采空区连通,采空区积水缓慢涌入恒鑫源煤矿3#层左二段左一片采空区,上覆围岩经过长时间冲刷,岩性发生变化,受采动影响岩承压能力失衡,在鸡西矿务局恒山矿采空区积水的高压作用下,压垮与采空区之间的岩柱,采空区大量积水溃入矿井,造成事故。

(二)间接原因

1.恒鑫源煤矿违法越界盗采矿产资源安全管理混乱,违法、

违规冒险蛮干。一是该矿自2006年起,以探煤扩储为由,越界盗采矿产资源,违规开采保护煤柱,明知开采已经临近报废的老矿井积水区,仍利用回收回撤期间,疯狂盗采与采空区相透。二是忽视水害危险,违章冒险蛮干。该矿此处曾于2009年8月发生水淹事故,但该矿不吸取事故教训,不采取防治水措施滥采乱掘,冒险作业。三是该矿精心设计制造活动密闭,在活动闭前设置铁栅栏上锁,在栅栏内堆放坑木、风筒等材料,以材料库作为掩护,同时,从地面到井下分工明确,建立了预防干扰安监管人员检查的通讯、造假网络,欺骗、阻挠监管人员的检查。

2.鸡西市、恒山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安全监管、行管部门对煤矿回收、回撤方案批准后,检查、管理不到位。二是恒山区安全监督管理局二分局煤矿安全监管行管人员监督检查工作不认真,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该矿利用隐蔽工程超层越界非法开采问题。

3.恒山区国土资源局管理部门在为事故矿井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初审及年检工作中,审查把关不严,没有认真核查该矿储量变化情况,违规同意上报延续意见,致使该矿越界违法盗采资源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4.恒山区政府对其所属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失察,管理不力。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矿山安全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saqw.com/news/18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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