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时间:2017年8月26日16时38分
二、事故地点:主斜井井筒内
三、事故伤亡情况:4人死亡
四、事故经过:
2017年8月26日7时,王台铺矿综掘一队早班15人在队接班室召开班前会,由25日的队值班干部牛某法主持召开,班长段某鹏安排当班工作任务,主要是回收主斜井井底水仓3台水泵。当班工人拆卸完3台水泵并运输到620水平大巷后,于11时30分升井。
15时,综掘一队下午班18人在队接班室召开班前会,由当日值班干部樊某军主持召开,安排当班工作任务是回收行人斜井和主斜井底直排泵电缆,并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随后跟班干部魏某军、张某文带领当班人员入井作业。副队长魏某军、张某文、班长成某会、安检员吉某春、电工刘某峰在仪器发放窗口领取便携式瓦检仪和便携式甲烷氧气两用仪时,因当班仪器发放工崔某梅脱岗,他们等了十余分钟未领取到仪器,就直接入井作业。
根据综掘一队规定,队里值班干部须在前一天下井了解井下现场情况,27日值班干部为副队长魏某富,其于26日下午班入井,入井时未向队值班室汇报,井下记工房登记其入井时间为15时30分。
16时许,成某会班组在井下行人斜井记工房开展“零事故”教育活动后,机电副队长张某文带领电工刘某峰到记工房上方拆卸电缆接头。成某会安排田某军、马某、朱某青在行人斜井摘挂钩上的电缆,赵某林、郭某富到主斜井配合副队长魏某军排除绞
车隐患、做绳头,张某兵、刘某峰和张某红到695水平巡查管路、看护电缆,其他人员在行人斜井拖电缆。魏某军、赵某林、郭某富到达主斜井横川口绞车处,魏某军让赵某林操作绞车,他和郭某富往主斜井底部方向拖钢丝绳。魏某军、郭某富拖着钢丝绳往主斜井底走了约40-50米时,突然发现主斜井底有一盏矿灯光线不动,怀疑是一个人。魏某军先是喊了几声,无应答,随后用小石块朝灯光处扔了过去,仍无反应,魏某军与郭某富就往上返。返回过程中,魏某军边走边喊赵某林,让他赶快打电话向队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并告诉成某会。
赵某林先跑到620水平变电所找电话,敲门无应答,就赶紧往行人斜井记工房跑,边跑边喊成某会的名字。在行人斜井记工房下方约100米处遇到成某会,便告诉他:魏队长说主斜井下方有一盏灯不动,怀疑是有人晕倒了,不知道是不是咱队的人,他叫我去打电话汇报。说完就往记工房跑去。成某会赶紧叫上本班工人往主斜井赶去,走到距620水平主水泵房上方30多米的地方遇到了魏某军,魏某军把主斜井底的情况告诉了成某会后,就跑向记工房打电话汇报。在记工房,赵某林和魏某军分别向矿调度室和队值班室作了汇报。
成某会带领马某、田某军、朱某青、程某征、牛某东等人走到620水平主水泵房附近遇到了郭某富,问他晕倒的人在哪并让他带路,但郭某富未跟着走。成某会他们走到主斜井横川口后未停留就直接往井底走去(未佩戴自救器)。马某走在最前面,田某军、朱某青、成某会、程某征、牛某东跟着往下走。约走了100米,马某突然晕倒了,其他人见状赶紧往上返。
在返回横川口的过程中,成某会遇到了张某文,张某文得知马某晕倒后,他们一起返回到横川口,张某文用电话向队值班干
部樊某军进行汇报。成某会组织韩某、李某建、田某军、朱某青、谭某芳、程某征、牛某东等人佩戴好自救器,向主斜井底马某晕倒的地方走去。到达马某晕倒的地方后,韩某、李某建、成某会、田某军、朱某青抬起马某往上刚走了二、三米,田某军、朱某青几乎同时晕倒了,其他人员见状就赶紧往上返,成某会鼻夹掉落,打了个趔趄,迅速用手捏住鼻子,于最后一个返回到横川口。
16时50分,集团公司救护消防中心调度室接王台铺矿报警电话,称当班工人发现主斜井底有1人晕倒。16时53分,直属中队值班指挥员杨某、朱某忠带领8名救护队员赶赴事故矿井;
17时10分,救护队到达王台铺矿;17时30分,救护队员佩戴救援装备入井。17时41分,救护队员到达主斜井底横川口向下约103米处时,发现3名遇险人员,并发现下方约40米处有灯光。救护队员立即对遇险人员展开营救,利用救援担架先后将2名遇险人员(田某军、朱某青)抬运至横川口附近,移交给王台铺矿救援人员,由王台铺矿人员运送至地面,移交给医护人员。在抬运第3名遇险人员(马某)时,在横川口向下约30米处与秦某江、朱某忠带领的第二批救护队员(共10人)会合。18时
04分,第二批救护队员到达横川口下方约137米处,发现第4名遇险人员(魏某富),立即展开营救。18时20分,救护队员将第4名遇险人员抬运至横川口附近,移交给王台铺矿人员,由矿方人员运送至地面,移交给医护人员。
18时48分,4名遇险人员全部被抢救上井并先后送往集团公司总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4名遇险人员均死亡。
五、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主斜井底应急水仓回撤水泵后,未对直排井水管口进行封
堵,在大气压力和通风负压的共同作用下,地面排水沟里积存的有毒有害气体沿直排井水管涌入主斜井底;魏某富贸然进入氧气浓度极低的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区域,导致窒息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对险情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王台铺矿井下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当班开工前跟班干部、班长、安检工未对事故区域现场进行巡检,瓦检工对主斜井底区域瓦斯检查不认真、不全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2.王台铺矿安全管理不到位。措施审查不严密,在会审部门有缺席的情况下审查措施,且会审签字不严格;安检工、班组长、跟班队长入井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氧气两用仪);仪器发放室职工擅自脱岗;相关职能部室对井下作业动态掌握不清,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又一个原因。
3.王台铺矿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不详细、不具体。应急预案中缺少窒息事故方面的内容,现场救援缺乏经验,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又一个原因。
4.集团公司有关处室及五人小组对王台铺矿安全监督检查不严格,对王台铺矿关井回收工作监督检查不细致,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又一个原因。
六、防范措施:
1.王台铺矿要完善矿井关闭期间设备、材料回收的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措施中要增加关于预防窒息的措施及规定,有可能与地面连通的水泵、管路等设施拆除后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规程措施的会审、发放和宣贯工作,规程措施会审时,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全部到场,共同对会审内容
把关,共同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规程措施会签后,编制部门要及时抄送相关队组和部室。
2.王台铺矿要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对井下通风不畅的作业地点要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确保作业安全;完善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在图表中增加边远死角、无人作业区域等特殊地点的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
3.王台铺矿要加强现场管理力度,特别是要加强零星作业地点现场安全管理。作业前,要对现场的通风、瓦斯、氧气、顶板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4.王台铺矿各职能部室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准确通报现场相关情况;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管理,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出安排、处理和跟踪落实。
5.王台铺矿加强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值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脱岗、空班等情况的发生。煤矿企业有关人员要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回收水泵、清理水仓、边远地区等特殊地点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携带瓦斯氧气两用仪以检查瓦斯和氧气浓度,并加强安全检查。
6.集团公司业务处室要加强对各矿井的管控力度,加大对各矿井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做细、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矿井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不合理的通风方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各矿井要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