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至少每10天测风一次,这个说法与每旬测风一次有无区别?
我单位规定每旬至少测风1次,结果上级部门检查时说不符合要求,请问具体该如何解释? 井下各工作地点有足够的风量,保障安全生产,需要进行矿井通风。但各用风地点是否供给了计划的风量、各巷道的实际风速是否真正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包括井下漏风等情况,只有通过对矿井风量的全面测定,了解总进风量、总回风量和各个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以及矿井的漏风、有效风量等现状及变化情况,为不断提高矿井通风管理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因此《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定每旬至少测风一次,看似没有问题,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假如:你单位于6月1日(上旬)、6月20日(中旬)、6月21日(下旬)分别都进行了全面测风,符合了“每旬至少测风一次”的规定,但从6月1日到20日是,间隔了19天,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