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至28日,公司党委巡察办深入到社会保险局、振兴辅业发展公司和新岭煤矿开展第三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工作。
三家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分别在会上宣读了《落实公司党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明确了责任分工,并作了表态发言。
公司党委巡察办讲解了有关落实三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相关要求,并就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方向、管大局,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按时上报整改工作简报,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三是加强内业积累,完善归档立卷。要将整改形成的相关文件及佐证材料分类归档,集中管理,力求做到“精而不杂”,随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