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督察员夏立宪一行4人到运河煤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督察,任城区自然资源局领导陪同,运河煤矿总工程师牟海鹏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活动。
督察组到矿后,首先听取了运河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督察专题汇报,运河煤矿就依法办矿、综合开发利用及“三率”、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土地复垦费缴纳情况以及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督察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督察组专家就上述资料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督导核查。
通过检查,督察组对我矿矿产资源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肯定。牟海鹏表示,运河煤矿将继续依法依规开采,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将矿井矿产资源工作抓实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