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85条规定“新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当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就想问一下,延伸新水平后,所有煤层都必须做鉴定么,以前做过的分煤层鉴定还要重新在做不?
煤尘爆炸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然而,并非所有煤层的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即使有爆炸危险的煤尘,其煤层性质及其煤尘爆炸性能的强弱也不尽相同。必须通过煤尘爆炸性鉴定加以区别,以便对具有不同爆炸性能的煤尘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技术措施。所以,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由于煤尘的爆炸性与煤层挥发分的含量等煤层性质有着直接关系,随着矿井生产水平的延深,地质条件和煤层性质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引起煤尘爆炸性能的变化。所以,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对所有煤层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和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