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银河公司召开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公司领导及各车间部室负责人、纪委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通报了身边相关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戒,以案明纪,引导干部职工深刻吸取教训,杜绝侥幸心理,树立纪法意识,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会议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树牢“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要强化自我约束,深刻吸取身边惨痛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增强抵制酒驾醉驾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和工作状况,坚持教育在前、提醒在前、预防在前,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通过以案为鉴,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深刻汲取教训,坚决落实“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谨防隔夜酒”的要求,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法,对家庭负责、对企业负责。(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