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田煤矿结合实际,规范科技成果奖励原则和标准,重奖科技成果和先进个人,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和岗位职工在开展科技活动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进一步激发自主创新潜力,推动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该矿科技成果奖励包含科技进步奖、知识产权奖和“五小成果”奖三类。该矿科技进步奖、“五小成果”奖原则上每半年评审、兑现一次;每三年表彰一次。该矿科技进步奖原则上半年评审一次,主要奖励技术开发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重大工程成果、管理软科学成果四类。科技进步奖及“五小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3个等级。
该矿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0.8万元,三等奖奖励0.5万元;“五小成果”奖励标准: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600元;小建议采纳奖励500元;奖励标准可根据新田煤矿整体效益情况和成果产生直接效益情况进行浮动。
新田煤矿科技进步奖奖金由新田煤矿生产技术部按照评审结果提出奖金预算,经新田煤矿主要领导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在项目完成人员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奖金应分配给项目主要完成人员,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分配,严禁实行平均主义,个人分配奖励不超过奖励总额的30%。纪委部门负责对奖金发放进行监督管理。两个及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协商,按照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获得各级政府科技成果主管部门授予的奖项成果,或者经政府科技成果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成果评奖组织授予的奖项成果,获奖单位应及时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报新田煤矿生产技术部及贵州豫能公司技术中心备案,奖励标准按照贵州豫能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技术标准奖励原则按照国家标准优于全国行业标准,全国行业标准优于省行业标准;作为标准自主完成(独家)编制单位的按全额奖励。已颁发标准中未注明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名称的不奖励。标准未颁发不奖励,奖励标准按照贵州豫能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专利奖励原则实行等级制奖励,发明专利优于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优于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000元;专利未取得授权证书不得奖励,受理阶段在生产技术部备案后报销申报有关费用;非职务专利不奖励,也不报销有关申报费用。专利权人非本单位的不报销,也不奖励,专利未在新田煤矿投入使用的不报销,也不奖励。
发表论文可按期刊级别报销版面费,其中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全额报销、CN主体专业类及以上期刊报销标准不超过1500元/篇、其他CN一般期刊报销标准不超过1000元/篇。获奖论文按文件奖励标准执行,无文件奖励标准的按发表论文相应级别进行奖励。
“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奖励,旨在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通过科技攻关破解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和问题,推动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该矿矿长张高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