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国务院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正式建立。2000年6月,经中编办批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重点产煤地区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全国首批共设68个办事处,四川省设4个办事处、2个工作站(内设),先从市级煤炭管理部门、乡镇企业局、劳动局选调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当时我在原达州市冶金煤炭工业局工作(1990年我大学毕业时被分配到地方冶金企业附属铁矿工作,干过工区长、生技处长,1998年原达川地区首次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我通过考试、考察、政审正式录用进入政府机关),作为煤炭科唯一的公务员,我被首批选调进入达州办事处,先后在3个煤监分局(办事处、工作站)、省局机关5个处室工作。亲身经历了煤监机构、矿监机构成立以来的风风雨雨,见证了全省煤炭产业发展的十年黄金时期,见证了全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逐渐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的所有时期,也为全省矿山安全
监察事业奉献了青春、默默奉献了大半生时光。
四川省煤炭资源丰富,2002年全省煤炭保有储量130多亿吨。但地质构造复杂,岩溶、断层、褶皱发育,赋存条件差,煤层薄,埋藏浅,灾害重,水、火、瓦斯、顶板、矿压“五毒俱全”,煤矿井型小、点多面广,历史上全省煤矿事故多发频发且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1997年矿业秩序整顿时全省共有各类煤矿约9309处。2000年,仅达州市取得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乡镇小煤矿就达666处,为此时任市冶煤局长还向市政府写出了题为《666把利剑高悬头顶》的专题报告。2001年,宜宾办事处辖区(4个市)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67起、死亡250人,达州办事处辖区(2个市)发生煤矿安全事故47起、死亡61人;2002年,全省发生煤矿安全事故532起、655人;2012年,全省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19起,死亡200人;2021年,全省发生煤矿安全事故3起,死亡5人。纵向比较,煤监机构成立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成效斐然。
二、23年风雨兼程,一路走来,一声叹息
(一)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法为民之所向,法为民之所依。2002年,全国人大颁布了《安全生产法》,至今已进行了3次修订。国务院先后出台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行政法规,《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一系列部门规章相续发布,并多次征求意见拟对《矿山安全法》《煤炭法》进行修订,形成了由15部法律法规、50多部部门规章、1500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组成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四川省人大、省政府出台了安全生产“一条例四规章”,并修订了省政府相关行政规章。煤矿安全生产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2000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意见》《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等重大政策制度措施。2005年,国务院决定开展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在淘汰退出、瓦斯治理、安全改造、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12年,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8年中办国办出台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这些都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
2001年,省委出台文件规定凡是一个乡镇发生2起煤矿事故,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7年,省政府出台文件规定了产煤县安监局长、分管副县长、县长每月到矿下井次数,还在全省全面推行了驻矿安监员制度、“市包县、县包矿”包保责任制、监管监察人员联系矿制度,一直到现在推行“四个一律”、“六个一”、驻矿专班制度、监察员执法积分考核制度等,责任体系越来越完善。
(二)监察员“爬底板式”艰辛工作创造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史上的奇迹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良好成效的取得,监察员流了大量汗水、付出了大量心血。由于资源赋存条件的限制,全省煤矿大多开采薄煤层、极薄煤层,推行机械化先从淘汰木支护、推行摩擦式金属支柱,逐步到柔性掩护支架、单体液压支架、综采支架,采煤工艺先后经历了手镐落煤、风镐落煤、掏槽机掏槽+放炮落煤、爬底板采煤机、综采机、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掘进工艺先后经历了手钻打眼、电煤钻打眼、凿岩机打眼、掘进机掘锚喷一体作业,通风方式从自然通风、柴油机带动主要通风机、动力电带动主要通风机、主要通风机双风机、主要通风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淘汰农网电、淘汰小水电电源,井下运输方式从木架子车、牛拉车、竹篓矿车、钢轨+人力推矿车、电机车、皮带运输机逐渐推进,从动力电入井、高压电入井、主要硐室双电源、局部通风机双电源双风机逐步演变,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物联网技术在全省煤矿得到全面推广应用,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本质改善和提高。2002年,我与1名同事会同市级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在渠县某乡镇煤矿发现该矿使用柴油发电机带动主要通风机,为节约成本业主违规将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我们当场督促煤矿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达州办事处还提请渠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该矿业主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将达州办事处作为第二被告。后由达州市中级法院指定大竹县法院审理,经过激烈庭辩和出示大量证据,法官最终依法判定渠县人民政府、达州办事处胜诉,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记者全程现场录像并进行了宣传报道。这成为了全省煤监机构成立以来首个行政诉讼案件并胜诉,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监察员“爬底板式”艰辛努力筑成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屏障。煤监机构成立之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普遍较差,一些乡镇小煤矿存在“狗爬洞”、独眼井、巷道式采煤,井下巷道高度严重不足比较普遍,甚至一些国有重点煤矿的极薄煤层采煤工作面都不能容纳监察员躺平身子溜下来(因为工作面高度太矮、卡安全帽),“爬底板式”监察员由此而得名。日常监察时,监察员每天旅馆、煤矿、井下“三点一线”,早上迎着朝阳和寒风从旅馆出发,到煤矿查阅图纸资料后换上工作服,佩戴矿灯、自救器、便携仪深入到井下现场各作业场所检查,爬采煤工作面,钻掘进碛头,查机电、通风设施设备,翻山越岭,检查平时人迹稀少的主要通风机房、炸药库房,出井后再研究讨论问题和隐患、制作执法文书,晚上披星戴月赶回旅馆,节假日、双休日很少休息,一年四季,酷暑寒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山花开了、山花谢了、山路上草丛里的蝉鸣、稻田里的蛙声都无暇欣赏。很多监察员交流到异地,不能照顾家庭、孩子、老人,爱人、父母生病也不能在病榻前照顾,甚至有的监察员自己生病、受伤都耽误了治疗。同时,由于体制机制的限制,监察员只能在内部循环,干部晋升出口窄,很多老监察员职务职级晋升慢、晋升难,个别老监察员甚至一直到退休都没有干过“长”字号,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队伍士气。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煤监机构成立之初,煤矿事故多发频发,时常深更半夜就要出发到煤矿,监察员风餐露宿似家常便饭一样。如2000年7月达州办事处刚成立时,开江县某乡镇小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一次死亡10人,在调查事故过程中达州办事处领导在山上吃住了10多天。2001年,位于宜宾市南溪区的某监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省局领导与宜宾办事处监察员一道在事故现场蹲守了1个多月。2002年,有一次开江县某国有改制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一次死亡2人,正值隆冬时节,夜晚天空中刮着凛冽寒风、地上结着厚厚的白霜,我与办事处领导就在山顶上靠坐在车座椅上面和衣睡了一宿,凌晨3点多又到事故现场勘察。在煤矿井下工作环境可以用“四块石头夹块肉”来形容,监察员下井检查时磕磕碰碰在所难免,甚至流血牺牲。2003年,有一次我与1名监察员一道到渠县某乡镇煤矿调查事故,我主动下井勘察事故现场,而该矿主要运输巷道高度仅约1米左右,平时使用竹篓矿车运输,我弯腰连续爬行2000多米后把腰扭伤了住院两个多月。2018年底,我与监察员一道到筠连县巡司二矿井下检查时,从掘进工作面回风上山爬下来时又把左脚给摔伤了,至今左脚仍在“跛”。据不完全统计,煤监机构成立以来,全省已有近10名监察员因公负伤、致残,原泸县安监局还有2名监管人员在煤矿井下检查时因公牺牲。
(三)监察执法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精准,对监察员的要求越来越高
23年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重典治乱,严格监管监察、严格安全准入、严格事故查处,特别是煤监机构发挥了“国家队”中流砥柱作用,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隐患大排查、安全“体检”、专项监察、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创新形成了计划监察、明查暗访、突查夜查、“四不两直”、责任监察、“互联网+监管监察”等有效方式,采取行政处罚、约谈、问责、曝光、联合惩戒、黑名单等组合拳,严厉打击了煤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2000年以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先后制定了6套《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出台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多次进行修订。现场监察从开始时两人一组,1人下井检查,1人在地面查资料、制作文书,到现在集中“大兵团”作战,分专业、分小组进行专业化、精细化检查,包括聘请专家诊断。制作执法文书也从最开始的监察员手写、逐步到电脑机打,2016年国家局组织编制了国家煤矿安全执法系统,编程了隐患库,现场监察执法时从监察员手里拿着《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逐条查阅对照,到现在先到隐患库搜索、再逐条对照查比,执法文书制作越来越规范,行政执法效率越来越高。
事故查处越来越严。煤监机构成立之初,依据省政府98-1号令对煤矿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处罚额度较低,一般事故罚款5000元以下,为此某办事处1名监察员还差点被驻地的检察院追责问责。以后逐步全省统一规范事故调查组组成,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煤矿安全事故进行处罚。记得当时行政法规未对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实际操作程序作详细规定,具体由哪个部门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单位如何组成还与市级劳动部门发生了不少争执。目前处罚重心又从事故查处逐渐转移到以推进重大灾害治理为导向,加大对超限报警的查处力度,坚持“逢报必查”,并将超限报警次数与强制煤矿停产结合起来,还要督促企业对超限报警、隐患排查开展内部责任倒查。安全隐患的查处越来越严格、标准越来越高,从开始时大多数罚款5000元以下/每矿次,因此办事处、工作站规定监察员罚款10000元以上不报告、10000元以下必须报告,以后逐步规范到依据自由栽量标准进行处罚,到现在基本上“逢查必处”“逢查必罚”,今年全省吨煤处罚金额达5元。
强力推进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从根本上消除一大批危险源。2000年前后通过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淘汰了一大批乡镇小煤矿,包括不少“狗爬洞”、独眼井,并强制推行机械通风。2005年,通过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又淘汰了一大批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煤矿,包括不少国有地方改制煤矿。以后通过煤炭资源整合、矿业秩序整顿,走技改扩能、机械化改造的路子,大大提升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在矿业秩序整顿过程中,原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借机大肆收受矿主巨额贿赂,被中纪委查处,成了四川首只省部级“大老虎”,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全省煤监机构每年通过监察建议书向地方人民政府移送了一大批隐患,督促关闭淘汰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煤矿。非煤矿山也从2005年开始推进淘汰关闭工作,全省非煤矿山总量从最高年份的6800余处减少到现在的1200余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已改革,矿山安全监察之舟已经启航。全省安全生产机制体制经历了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合署办公,到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分开,监察员队伍不断更换新鲜血液,首批进入煤监机构的老监察员大多数已经退休或者临近退休,期待有新鲜血液注入、期待更多年轻人承担起责任,推动矿山安全事业不断发展。
但是在新形势下,矿山安全监察也存在不少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首先是作为一个部门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难度不小,与地方政府关系难以融洽。其次煤矿安全事故总量已经降到历史最低点,全省已连续35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连续几年全省煤矿事故总量均在个位数,面对每天有数万名矿工在井下作业的实际情况,再大幅度降低从理论上来说比较难了,虽然横向比较与产煤大省百万吨死亡率差距大,但四川省煤炭总产量比较低,仅相当于北方1、2个大煤矿的年产量。再次是对非煤矿山关闭淘汰难度大,因为矿种多,有的矿种全省只有那么几个矿不可能全部关闭,同时监察员非煤矿山监察知识不够、能力不足也不容忽视。
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保护矿工兄弟生命安全是监察员的神圣职责。23年来,全省锻炼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讲牺牲、特别讲奉献的监察员队伍,这种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必将得到保持和发扬光大!